江西风俗-哭嫁
发表时间:2015/11/5 8:59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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哭嫁之俗,早已有之。《礼记·曾子向》说:“孔子曰: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烛,思相离也。取妇之家,三日不举乐,思嗣亲也。”意思是结婚时,女家三晚不灭灯,男家三天不奏乐,都要沉浸在悲痛中,想离家之苦,思亲人之恩。这种古俗相沿至今,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。尤以宜春等地农村为盛。
女儿出嫁,本是喜事,为何要哭?听老人们解释,有两种说法:一是蒙骗妖魔鬼怪。人间喜事,易遭鬼魅忌妒,必加害于新娘。为保平安,反喜为悲,哭得惊天动地,用这种“障眼法”使邪魔望而生畏。二是古代掠夺婚的遗俗。这主要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,宜春等地没有这一说法。《周易·爻辞》:“乘马斑如,泣血涟如。”说的是抢婚的马五花斑驳,被抢的女子哭得血泪涟涟。这是古代氏族外婚时用战争手段抢掠妇女的一种野蛮、强制婚姻形式。现在,我国景颇族等民族仍以劫夺妻子为主要求婚方式,但已由真抢变成了摹拟仪式。
由于上述原因,女子哭嫁之习俗便沿袭至今。并且流传出许多描述哭嫁的谚语,如我区宜春市的各个乡镇农村有:“新娘上轿,假哭真笑。”“姑娘出嫁哭是笑,秀才落第笑是哭。”等谚。新娘假哭也得哭,而且哭得越厉害越好,因有“不哭不发,越哭越发”的说法。新娘不哭,旁人会耻笑为忘本、负义,只想出嫁找男人。
据老年人讲,新娘哭嫁的内容都是十分严肃的,一要“哭自己”,二要“哭爹娘”,三要“哭兄弟”,四要“哭嫂嫂”,五要“哭姊妹”。哭的过程中还有“两骂”,一“骂”男家,二“骂”媒人。出嫁时的哭唱,少至三、五天,多则一个月,但现在在袁州区的楠木、金瑞市等农村,女子哭嫁一般是出门的第一天,特别在将上轿时哭得厉害。一些地方还有人专教“哭嫁歌”,也有的地方流行哭嫁时收“眼泪线”的风俗,哭到谁,谁就要掏钱以示关怀。